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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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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18歲男生娶14歲初中生?雙方父母居然都同意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20-12-01 點擊數:19
11月29日,潮陽區貴嶼鎮政府發布關于“網傳廣東一18歲高中生迎娶14歲初中生”的情況通報:近幾日網傳廣東一18歲高中生迎娶14歲初中生的視頻,潮陽區貴嶼鎮政府迅速開展核實,經查,視頻中的人員系貴嶼鎮鳳新村盧某(男,17周歲,已退學)于一年多前與鄰村莊某(女,13周歲,已休學)自由戀愛,因雙方父母法制觀念淡薄,于今年11月26日為雙方按照農村風俗舉行婚禮,但未曾到民政部門申辦婚姻登記。
根據我國婚姻法,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低于婚姻法規定的結婚年齡,雙方先辦傳統婚禮,等年齡滿了再補辦結婚證這種情況在很多地區都非常常見,但本案中女方才13周歲,屬于刑法中的幼女,男方也是未成年人,如已發生性行為則涉嫌違法犯罪,這兩家人真是在違法犯罪的邊緣游蕩,一不小心就要進去了。
司法實踐中,判斷與婦女發生性關系是否違背婦女的意志,要結合性關系發生的時間、周圍環境、婦女的性格、體質等各種因素進行綜合分析,不能將婦女是否反抗作為判斷是否違背婦女意愿的唯一要件。對于有的被害婦女由于受到威脅、害怕等原因而不敢反抗、失去反抗能力的,也應認定是違背了婦女的真實意志。14周歲以下的幼女年齡過小,對于性不具備足夠的認知能力,因此行為人明知是不滿14周歲的幼女而與其發生性關系,不論幼女是否自愿,均應以強奸罪定罪處罰。
政府和民政部門目前已對雙方家長進行法制教育,責令其讓女方回歸原家庭,由其家長履行監護職責,同時也對雙方當事人開展心理疏導,教育引導他們樹立正確的婚姻觀念,并勸導其復學。
我們身邊或許還有許多相似的案例發生,如果沒有被媒體曝光出來也沒有人會去阻止。這些從舊社會遺留下來的糟粕早就該清除,在法制日漸完善的今天,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樹立好的婚姻觀念仍是依法治國重要的一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