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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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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婚后男子拒不同房 妻子起訴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20-08-14 點擊數:24
林女士與王先生于2019年登記結婚。婚后,王先生一直以各種理由拒絕與林女士同房。林女士認為,王先生患有醫學上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在婚前未如實告知。同年4月,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患有《婚姻法》中重大疾病人可以結婚嗎?
根據《婚姻法》第10條規定: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姻無效。但是《民法典》第1053條規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民法典》取消了將疾病作為禁止結婚情形的規定,改為可撤銷的婚姻。所以患有《婚姻法》中重大疾病的人也是可以結婚的。
撤銷婚姻的方式?
1.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銷婚姻申請。當事人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內提出,經審查后確屬應撤銷情形的,應當收繳雙方的結婚證書并將生效判決書寄送當地婚姻登記機關。
2.向婚姻登記管提出撤銷婚姻申請。經審查認為撤銷婚姻理由的情況屬實且不涉及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問題的,撤銷該婚姻。
被撤銷的婚姻自始就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權利和義務。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