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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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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同居關系產生糾紛,能不能找法院?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20-07-23 點擊數:8
同居關系產生糾紛,能不能找法院? 答案是不一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一條就做出了規定:“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同居關系的糾紛一般情況下不會被法院受理,但以下兩種情況例外:
(一)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當事人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
在這兩種情況下,當事人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應當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