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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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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財產保全期限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8-01-23 點擊數:11
財產保全具體期限為:
1、銀行賬號、存款:首次六個月,續凍三個月。
2、房產、土地:首次二年,續封一年。
3、股權:首次二年,續凍一年。
4、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國家股、社會法人股、限售流通股等):首次一年,續凍六個月。
5、上市公司普通股(流通股):首次二年,續凍一年。
6、債券:首次一年,續凍六個月。
7、車輛:無期限限制(上海市公安局車輛管理所不接受有期限查封)。
8、機器設備、貨物:首次一年。
補充知識:財產保全的對象
根據法律的規定和現實情況,可以進行財產保全的對象主要是被告所有、占有、享有的實物財產和財產權利。具體主要有:
1、被告在銀行開立的賬戶(戶名必須與被告名稱一致)及存款。
2、被告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登記在案的、擁有所有權的房產,或者擁有使用權的土地。
3、被告對外投資的股權、持有的股票、債券及股息、紅利等收益。
4、被告擁有所有權的車輛。
5、被告擁有所有權的廠房、機器設備及原材料、半成品、產成品等貨物。
6、被告享有的對其他人的到期債權,其他人應付給被告的租金等。
7、被告享有專用權的專利、商標等知識產權。
8、其他各類被告擁有金錢價值和權利的財產。
財產保全的效力并不是 沒有終期的,一般都維持到判決生效后向法院申請執行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