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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為繼承的順序能改變嗎?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8-01-22 點擊數:10
代位繼承的順序一般不會發生改變,特殊情況例外。
一、代位繼承的概念和條件
代位繼承,又稱間接繼承,是指在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情況下,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替該先死亡的子女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的一項法律制度。在代位繼承中,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子女為被代位繼承人,代替被代位繼承人取得遺產的晚輩直系血親為代位繼承人。代位繼承人取得繼承權的根據是代表被代位繼承人繼承遺產。
我國《繼承法》第11條規定:“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可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父親或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根據這一規定,適用代位繼承需滿足以下條件:
(1)被代位繼承人先于被繼承人死亡,是代位繼承發生的原因和法定事由;
(2)被代位繼承人只限于被繼承人的子女,不僅包括婚生子女,還包括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3)代位繼承人只限于被代位繼承人的晚輩直系血親,且代位繼承不受輩數的限制;
(4)被代位繼承人必須有法定繼承權。如被代位繼承人基于法定的事由喪失了繼承權,則其晚輩直系血親也喪失了代位繼承權;
(5)代位繼承只適用于法定繼承,不適用于遺囑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取得他的父親或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二、代位繼承人的順序
代位繼承人可能是被繼承人的孫子女、外孫于女,也可能是曾孫子女、曾外孫子女,甚至可能是玄孫子女、玄外孫子女等。總之,代位繼承不受輩分數的限制,被代位繼承人的直系卑親屬輩分不同的,由輩分高的血親代位繼承。《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5條,就代位繼承的輩分問題明確指出:被繼承人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曾孫子女、外曾孫子女都可以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不受輩數的限制。代位繼承人代已經死去的人的身份,與其他繼承人劃分繼承份額。
代位繼承是對代位繼承人權益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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