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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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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涉外婚姻怎么補領結婚證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7-04-05 點擊數:11
1、要想成為夫妻一定要登記嗎?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8條的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由此可見,要想成為夫妻一定要登記。登記不僅是履行一定的法律程序,也是保障夫妻雙方合法權益的體現。
2、涉外婚姻如何補領結婚證?
(1)初審
初審是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證明進行初步審查,詢問一些基本事實。
(2)受理
A、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因《聲明書》需在婚姻登記員面前本人親自簽署,所以不能提前申領。
B、婚姻登記員監督并簽名。
(3)審查
A、審查證件、證明材料是否齊全、有效;
B、詢問相關情況;
C、查證結婚登記記錄是否屬實。
(4)補發
A、經查證確認屬實、符合補發條件的,予以補發;
B、不符合補發條件的,不予補發并當場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婚姻登記機關對不具備補發結婚證受理條件的,不予受理,但應當為當事人提供有關法律咨詢服務。
當事人辦理過結婚登記,申請補領時的婚姻狀況因復婚發生改變的,不予補發結婚證,可由婚姻登記機關出具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5)時間和費用
辦理時間:一個月內辦理完畢或即時辦理(符合補發條件的,也有當場補發結婚證)。
收費標準:結婚證工本費9元/對;其他費用另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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