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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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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同居期間簽忠誠協議有法律效力嗎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7-04-06 點擊數:22
同居期間簽忠誠協議有法律效力嗎?
由于未婚同居不是法律承認的行為,在這期間雙方的關系不受法律保護,自行承諾的話語沒有法律強制約束力,屬于道德約束范疇,因此同居期間簽訂忠誠協議并無法律效力,戀人之間沒有權利強制對方履行忠誠忠實義務。對方違反協議的,不能根據該協議請求賠償。
同居關系如何解除?
1、如果在財產分割和孩子撫養方面能夠達成一致意見,那么只要雙方不再繼續共同生活,同居關系即自行解除。
2、如果在財產分割和孩子撫養方面發生糾紛,則可以到法院起訴。法院只會就財產分割或子女撫養糾紛進行審判,而不會就同居關系作出評判。
同居財產如何分割?
解除非法同居關系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 ,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可以看到同居共同財產有以下兩種:
(1)共同所得
重在強調“所得”系雙方共同經營、共同管理、共擔風險的收入所得,是一種共同勞動所得,而不是一方勞動收入的所得,也不是同居生活期間的一切所得。
(2)購置的財產
這是指共同出資購置的財產以及基于同居共同生活的需要購置的財產,但這種同居共同財產應僅以維持同居關系日常生活所需的基本物質保障為限。
對同居關系共有財產的分割與夫妻財產分割不同,應當適用民法通則等相關法律關于共有財產處理的規定,即“在共同共有關系終止時,對共有財產的分割,有協議的,按協議處理;沒有協議的,應當根據等分原則處理,并且考慮共有人對共有財產的貢獻大小,適當照顧共有人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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