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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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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撫恤金是否屬于遺產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6-01-29 點擊數:13
原告陳某的父親系公司職工,母親系家庭主婦。2010年8月,59歲的陳父在工作崗位上因突發疾病,經搶救無效去世。陳父去世后,公司發給陳某的母親張某30000元撫恤金,該款女兒代為保管。陳父去世后,姐弟兩人輪流贍養、照看母親。在女兒的提議下,張某與子女對丈夫的房屋等財產進行了析產繼承。陳某得知姐姐拿到撫恤金消息后,訴至法院,提出對這筆撫恤金就應該分割繼承。
一審法院認為,撫恤金是被供養人在供養人死亡后依法取得生活保障金。依據《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范圍規定》,因工死亡職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依靠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并具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工亡職工配偶男年滿6O周歲、女年滿55周歲等七種情形之一的,可按規定申請供養親屬撫恤金。根據《繼承法》規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林木、牲畜和家禽;文物、圖書資料;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以及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由此可見,撫恤金并不屬于王某的個人遺產。
本案中,陳某姐弟均已滿18周歲,且具有完全勞動能力,只有母親張某符合撫恤金供養條件。因此,公司為張某發放的30000元撫恤金不屬于陳父的遺產范圍,應屬于張某的個人合法財產,不能予以繼承。在承辦法官耐心解釋和說服教育下,最終陳某主動撤回了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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