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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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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女方存在過錯時,男方可以起訴要求離婚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6-01-11 點擊數:79
【基本案情】
原告王某(男)與被告張某某(女)于2001年6月登記結婚,張某某2003奶奶8月生育一女。張某某長期迷戀法輪功,在懷孕期間仍不知悔改“修煉”法輪功,甚至幾天不吃不喝,嚴重影響胎兒的健康。女兒出生后,張某某仍不停其父母及單位的勸說,沉溺于練功之中,并對王某某和女兒進行打罵。2003年10月張某某離家出走,不履行妻子和目前的義務,致使其女兒身體虛弱和多病。王某于2003年12月提起訴訟,要求與張某某離婚。
【法院判決】
法院經審理認為:張某某婚后長期沉溺于低俗愛好之中,京城打罵王某和女兒,且離家出走,不盡撫養女兒之義務,存在嚴重過錯,法院對王某的離婚請求予以受理。鑒于張某某的行為已嚴重影響夫妻關系,并最終導致感情破裂,因此法院對王某的離婚請求予以支持。遂判決如下:準予王某與張某離婚;并對女兒的撫養問題和夫妻共同財產問題進行了處理。原審法院判決后,張某某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院經審理后維持了一審判決。
【律師點評】
從本案處理看,女方存在嚴重過錯,其過錯程度足以證明女方主觀上已經不再珍惜自己的婚姻,客觀上期過錯行為已經嚴重破壞了夫妻關系,雖然此時仍處于女方剛分娩不久,按《婚姻法》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因女方的行為已經危及到嬰兒的正常生長,并直接影響了雙方之間的夫妻感情,故法院確認有必要受理男方的離婚請求,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雙方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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