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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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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前夫離婚后拖欠房貸女方會被追償嗎?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6-10-26 點擊數:17
成都婚姻法律師
在離婚糾紛中,分割房產的處置方式一般有三種:一是房子歸一方,由獲得房子一方補償另一方。二是如果雙方都要房子,采用競價方式,價高者得。三是如果雙方都不要房子,可以通過法院拍賣房屋后分割房款。
但是法院走拍賣流程會將房屋價格拉得比市場價格低,一般不建議采用。因此,如果雙方都沒有能力支付對方補償款,可以協商一致把房子賣掉,共同分割房屋出售款。
如果銀行不同意涂銷另一方的貸款關系,根據貸款合同所約定的貸款關系,銀行是可以向夫妻雙方共同追償。如果雙方均無法償還銀行貸款,銀行可以進行拍賣抵押房屋清償貸款。如果已經離婚,未獲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銀行償還了房屋貸款后,代償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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