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
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婚內借父母錢買房,離婚如何分割房產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6-02-22 點擊數:26
【基本案情】
我和丈夫2004年結婚,2005年買了一套商品房,當時向我的父母借了15萬,沒有給我爸媽打欠條?,F在我們打算協議離婚,但在房產分割的時候遇到了一些問題。我覺得那15萬應該先從房價中扣除,然后再平分房產,但我丈夫認為應將房屋折價后,由兩人平分。請問我究竟應該怎樣維護我的權益?
成都精英律師都燕果律師回復:首先看向父母借款的時候有沒有借條,如果有相應證據證明其存在借款事實,這筆錢要先歸還債權人,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不用進行分割。如果不能確定是向父母借款,那么這15萬元就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不能從折價后的房款中扣除。此外,如果這是父母贈與子女購房的,那么子女要證明,父母所出的房款是明確贈與她一方的,否則就被看成是給雙方的。這一點與婚前贈與有所區別,婚前所贈款項除非證明是給雙方的,否則就認定為是給一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