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
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軍人離婚案件由哪個法院管轄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6-04-18 點擊數:8
【基本案情】
兩年前,我與一軍人結婚,成為一名軍嫂,可現在我發現我們根本合不來,感情也已完全破裂,請問我可以到軍事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嗎?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軍事法院管轄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條規定:“下列民事案件,地方當事人向軍事法院提起訴訟或者提出申請的,軍事法院應當受理:(一)軍人或者軍隊單位執行職務過程中造成他人損害的侵權責任糾紛案件;(二)當事人一方為軍人或者軍隊單位,侵權行為發生在營區內的侵權責任糾紛案件;(三)當事人一方為軍人的婚姻家庭糾紛案件;(四)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的不動產所在地、港口所在地、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在營區內,且當事人一方為軍人或者軍隊單位的案件;(五)申請宣告軍人失蹤或者死亡的案件;(六)申請認定軍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案件。”
根據上述解釋規定,當事人一方為軍人的婚姻家庭糾紛案件,地方當事人向軍事法院提起訴訟的,軍事法院應當受理。因此,你可以到軍事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上一篇怎么樣才算破壞軍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