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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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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夫妻共同債務的例外情形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6-01-27 點擊數:12
夫妻共同債務的例外情形:
1、一方賭博所借的債務。
一方賭博所借的債務,由于該債務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屬于一方個人不合理的開支,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的范圍,因而應由舉債人個人自行承擔,配偶另一方不承擔償還責任。應當指出的是,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違法的債務不受法律保護。賭博,為我國法律所明令禁止,賭債屬于非法債務,不受法律保護。如果出借人明知舉債人所借債務用于個人賭博的,其債權也同樣不受法律保護。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十一條規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系不予以保護”。
2、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另一方能夠證明該債務確為欠債人個人債務。
《婚姻法解釋(二)》第24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于《婚姻法》第19條第3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該條規定了夫妻共同債務的例外情形。一種是債權人和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并且這種約定本身可以得到證明;另一種是《婚姻法》第19條第3款規定的”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相關知識——離婚后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情形:
1、離婚時雙方未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所負債務作出處理,離婚后債權人主張權利的;
2、夫妻雙方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雖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但離婚
3、離婚后因就分割原夫妻共同財產所必須支付的費用,如共同委托的評估費、鑒定費、過戶費等財產處理費;
4、因撫養子女或行使子女監護權,未成年子女侵犯他人權益所致的債務,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58條規定:“夫妻離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權益的,同該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如果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確有困難的,可以責令未與該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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