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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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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中老年人再婚如何避免財產糾紛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6-11-30 點擊數:25
俗話說,最美不過夕陽紅,中老年人也有追求幸福的權利,但是,中老年人再婚如何避免財產糾紛?這時需要建立合理的約定。保持雙方婚前財產所有權不變;雙方婚前財產繼承權不變;雙方親子關系不變。
解決再婚財產糾葛問題,根本之道是要建立合理的約定。具體來說,有“三不變”。
第一個不變是“雙方婚前財產所有權不變”。即再婚前財產屬于誰的,再婚后仍然屬于誰。對對方的房產和室內家具等生活資料,夫妻之間有使用權、管理權、維護權,沒有所有權和處分權。這就需要雙方在婚前進行財產公證。
第二個不變是“雙方婚前財產繼承權不變”。誰的婚前財產由誰的子女繼承,這是第二個不變的核心內容。
第三個不變是“雙方親子關系不變”。
這一條包括五點內容:
1、稱呼不變。對父母再婚的老伴,可稱爸媽也可稱叔叫姨;
2、贍養關系不變。父母再婚后,可以不贍養父母再婚的老伴;
3、護理關系不變。再婚的老年人患病需要護理時,第一護理人是老伴,第二護理人則是老人自己的子女,對方子女沒有護理義務。相應地,在一方大病需要經濟支持時,第一出資方應是得病者本人,第二出資方是病人的子女,第三才是再婚的老伴根據實際能力提供支持;
4、是養老送終的關系不變。老年人再婚后,子女只為自己的父母養老送終,妥善處理后事;
5、是繼承關系不變。男方子女只繼承男方婚前的財產,女方子女只繼承女方婚前的財產。對于再婚夫妻婚后所形成的財產,夫妻之間有相互繼承的權利,而雙方子女沒有法定繼承權,只有遺囑繼承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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