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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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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離婚如何分割按揭中的房產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6-02-22 點擊數:17
當事人提問:
我們夫婦在公證處公證了一份婚后財產約定,其中第一條是按揭商品房在還清貸款后歸雙方共有,但實際上該房系我一人婚前訂購,因女方沒有工作,婚后也是我一人還貸,現在房屋還在按揭中,所以房產證目前也辦不了,不過訂購時寫的是我一人的名字,目前因我們感情危機,女方向法院訴求離婚,并要求按公證約定分割房產,請問該房產會怎么分割呢?
成都精英律師都燕果律師回復:
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可以對于取得的財產采取約定的方式處理,正如本案,你們既然在公證處所做的婚后財產約定書明確約定了”只有在還清貸款后歸雙方共有 “,因此,如果在未滿足已經還清貸款的情況下,女方提出離婚訴訟,其主張按照公證書約定分割房產的請求是沒有事實根據的,法院最終會查實該房從申購到還貸過程中的真實情況后,更會作出有利于你的裁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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