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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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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離婚判決書尚未生效,再結婚屬重婚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6-01-28 點擊數:15
當事夫妻雙方申請離婚后法院作出判決,判決書尚未過上訴期妻子就想和新男友登記結婚,幸好該名女子及時咨詢法官后得到解答,避免了自己犯重婚罪。
據介紹,張女士與王某于2006年4月相戀,張女士于2007年8月生育一個兒子,倆人于2009年2月到民政局補辦結婚登記手續。婚后,由于性格合不來,夫妻雙方為了家庭瑣事經常爭吵不休,為了解脫這痛苦的婚姻生活,張女士將丈夫王某告到法院要求離婚。
寧明法院受理此案,開庭查清案件事實后,依法作出準予原告張女士與被告王某離婚,婚生兒子由王某撫養的判決。法院作出判決后,及時將判決書送達給了原、被告雙方。
張女士收到判決書后,打電話給寧明法院羅法官咨詢,離婚判決還有3天才過上訴期,離婚判決書尚未生效,能否與新男朋友到民政局登記結婚的法律問題。羅法官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有關法律規定,熱情、肯定地回答張女士說到,離婚判決書未生效登記結婚屬于重婚。
法理評析: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或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行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者與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對重婚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自訴;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張女士向羅法官反映,離婚判決還有3天才過上訴期,離婚判決書尚未生效,判決書尚未生效,張女士與王某的婚姻關系還沒有解除,如果張女士與新男朋友去民政局登記結婚,屬于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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