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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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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子女撫養權不由個人說了算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11-18 點擊數:14
丈夫出軌十多年,妻子擔心喪失孩子撫養權拒離婚
“我這輩子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守住這個家,一家人其樂融融地坐在一起吃飯,雖然我知道這個愿望能實現的機會很渺茫。”近日,張女士含著淚水,向記者講述她的遭遇。
1993年,張女士與莫先生登記結婚,組建了家庭。小夫妻倆的日子雖然不算富裕,倒也算和和美美。但是到了2000年,張女士與丈夫的感情出現了裂痕。原來,當時張女士懷上了孩子,為了讓她能得到靜養,婆婆安排張女士到其他住處暫時居住,等到生了孩子以后再回家。
兒子呱呱墜地后,張女士興高采烈地抱孩子回家坐月子,誰知道竟得知丈夫出軌的消息。在張女士質問下,丈夫承認了。雖然張女士曾哭過鬧過,但換來的竟是丈夫的毒打。后來,丈夫公開與第三者同居。
張女士稱,第三者也是為人婦、為人母,但自從與自己丈夫同居后,第三者很快就離了婚。從2000年丈夫出軌至今已有15年,但張女士一直不愿意離婚,她說:“我自己的身世很坎坷,從小我就被別人家收養,沒能和親生父母生活在一起享受家庭溫暖,一直是我心中的遺憾,所以我特別渴望能有一個家。”除了這個原因,張女士還特別害怕離婚后會失去自己的孩子,“曾經有人和我說,如果離婚了,孩子就歸我老公。我好怕孩子離開我,所以十多年來再累再苦我都忍著,不愿意離婚。”張女士稱,那么多年,丈夫沒有負擔過孩子的生活費和學費,全靠我一人支撐。”
律師說法:法院根據子女利益及具體情況判決撫養權歸屬
根據我國《婚姻法》相關規定,夫妻間有互助撫養、撫養教育子女、贍養扶助父母、互相忠實、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的義務。本案中,張女士的丈夫莫先生沒有盡到這些義務,張女士可要求莫先生支付孩子的生活費和學費。此外,根據《婚姻法》第43條,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予以行政處罰。本案受到丈夫毆打的張女士可提出申請,要求公安機關對丈夫予以處罰。
張女士因害怕失去孩子,多年來忍辱負重一直不愿意離婚。陳律師指出,依據《婚姻法》第36條第三款,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本案中,張女士若選擇離婚,孩子的撫養權并不是由任何一方說了算,而是要經過法院審定判決。
此外,依據《婚姻法》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因此,即使張女士與丈夫離婚后孩子不是由她直接撫養,她依然是孩子的母親,并且有探望孩子的權利。
律師指出,《婚姻法》明確規定,因為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而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因此,張女士可要求丈夫作出賠償,并負擔未成年子女的學費與生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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