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
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夫妻分居,孩子撫養費咋承擔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04-16 點擊數:48
夫妻離婚,首先得對子女撫養有個交待。但是,如果兩人還沒離婚,只是處在分居階段,他們的子女該如何撫養呢?近日,金牛區法院判決的一個案例告訴人們,不管父母離沒離婚,父母均有撫養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獨立生活子女的義務。
案情:夫妻分居后丈夫不管孩子
2011年,32歲的李某嫁給了在金牛區某單位工作的離異男子張某。一年后,他們的兒子丁丁出生。
在婚后,兩人“戰爭”不斷。2014年6月,這對夫妻又一次爭吵后,張某搬到母親家去住了,兩人開始分居。
李某沒有工作,孩子又經常生病,醫藥費花了不少。她一個人照顧不了孩子,只得請了個保姆,家里的積蓄很快花光。她打電話給丈夫,讓他給孩子拿撫養費,可張某卻推三阻四。
2014年11月,李某抱著孩子到婆家找丈夫要錢,不但錢沒要到,還被張某打了一頓。李某決定拿起法律武器替兒子維權。
判決:婚內父親承擔一半撫養費
去年11月,李某找到法典律師事務所律師沈輝律師,咨詢像她和丈夫這樣沒離婚卻分居的情況,孩子撫養費應如何承擔?
沈輝律師說,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三條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父母雙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撫養子女義務,未成年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請求支付撫養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作為兒子丁丁的法定代理人,李某可以丁丁名義起訴張某,討要撫養費。
12月,李某以丁丁名義將丈夫張某起訴至金牛區法院,要求他履行對原告的撫養義務;請求判令被告給付原告撫養費每月2000元,從2014年8月至原告能獨立生活為止;判令被告給付原告保姆費7200元。
經審理,法院認為,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父母雙方或一方拒不履行撫養子女義務的,未成年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權請求支付撫養費。
原告法定代理人李某與被告因家庭矛盾而分居,原告與李某生活在一起,被告不直接撫養原告。原告現為未成年人,被告應負擔原告必要的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被告為2013年10月出生的嬰兒,存在生活費、醫療費支出的實際情況,被告為某國企職工,月收入3875元。
法律規定,原告父母都有撫養未成年人的義務,對于原告所產生的醫療費和生活費,李小紅與張辰均有撫養子女的義務。
綜合以上因素,法院認為,原告每月應承擔的撫養費為969元。鑒于被告與李某尚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關于今后如何撫養原告屬不確定情況,法院支持2014年8月份至2015年3月份的撫養費共計8721元;關于原告主張的保姆費用,該項主張沒有法律依據,法院不予支持。
近日,法院判決,被告張某向原告丁丁支付撫養費8721元,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
說法:撫養費數額考慮多種因素
法院判決婚內的張某向兒子丁丁支付撫養費,那么,什么是撫養費呢?
撫養費是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所必須的費用,它包含日常的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內容。撫養費的具體數額可參照以下標準:子女撫養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按其月收入的20~30%的比例確定給付。本案中,張某有固定收入,李某沒有收入,所以法院判決張某按月收入的25%給撫養費比較妥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