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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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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簡述母親嘮叨遭兒反感 因贍養糾紛母子對簿公堂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03-26 點擊數:4
“三個女人一臺戲”。人們常用此話來形容女性的多話,多話很多情況下不僅有助于活躍氣氛、增進交流等,而且在當今社會做人處事中顯得極為重要。可周麗蓮想不明白的是,自己的多話竟然引來餓肚子之愁。7月8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田陽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就處理了一例因厭煩自己母親嘮叨而拒絕贍養的贍養糾紛案件。
李開路是周麗蓮的長子,也是周麗蓮曾經最引以為豪的兒子,因為李開路自小腦子靈、學習好,是同齡孩子的學習榜樣。每次聽到親戚朋友對自己兒子贊譽有加時,周麗蓮都欣喜萬分,覺得自己養育兒子再辛勞也值得了。更難能可貴的是,李開路也爭氣,畢業后順利進入家鄉機關單位工作,在家門口上班,少了常回家看看的顧慮。然而,如此幸福和諧的家庭因為周麗蓮的丈夫去世后泛起了波瀾。自己年紀大了,老伴又過世了,兒子又忙于工作,周麗蓮連找個人說話都沒有,生活枯燥無味。兒子回家后跟他說話、嘮叨,是她一天生活的動力。然而,上班一天累了的李開路回家只想安靜休息,對母親的嘮叨極其反感。雙方因為這一問題沒能溝通好,一度發展到罵架,李開路甚至還自己搬到外面住了,對自己的母親不管不問。周麗蓮一氣之下,于 2008年4月22日訴到法院,要求被告李開路每月支付自己贍養費200元。法院受理后,本著自愿與合法的原則組織雙方調解,原、被告雙方最終達成調解協議:李開路于2008年5月起每月支付原告周麗蓮贍養費200元。然而,調解成功后,李開路沒有積極履行自己的義務,2008年5月至2013年3月只零星給被告共計3000元。周麗蓮無奈之下,與2013年3月8日向法院申請執行。
執行法官受理案件后,考慮到贍養糾紛案件如果處理不好,不僅影響到了家庭的和睦,更可能會造成不良的社會效果。所以決定以和解的方式解決雙方的矛盾,重點從被執行人李開路的思想工作做起,通過執行法官的多次耐心溝通,李開路認識到自己確實不對,贍養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義務,其實拒絕贍養自己的母親也只是出于賭氣而已。做通李開路的思想工作后,法官于7月8日主動到申請執行人周麗蓮家里,將李開路的悔改之心傳達給她知道,也勸其理解自己兒子工作壓力帶來的不良情緒。到底還是自己的心愛兒子,周麗蓮也不希望因為案件而讓外人背后議論自己兒子的不是,當場要求撤回申請執行,一度瀕臨破裂的母子情得以有機會重歸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