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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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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關于遺囑和繼承,這些問題你應該知道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12-24 點擊數:23
關于遺囑和繼承,這些問題你應該知道:
1.老人不要對立遺囑有過多的心理忌諱,要想到這是為了避免自己身后子女因為遺產繼承產生不和。
2.一般正規的遺囑,要有抬頭“遺囑”,要說明自己的身份,清點所有財產,說清楚如何分配。為保險起見,最好去公證處立遺囑,并且叫上見證人。另外,公證處工作人員說,他們也碰到過有些老人只能點點頭或者搖搖頭,神智似乎是清晰的,但是已經不能正常表達了,這種情形也不能給予做遺囑公證,所以,立遺囑要趁自己身體狀況良好時。公證處工作人員要以此判定此遺囑是否為老人真實意愿的表達。
3.日常中,碰到家人意外死亡,先要確認他有沒留遺囑。如果沒有,那就需要做一個繼承公證。按照我國繼承法,父母子女配偶是第一順位繼承人。他們需要帶上死亡證明、家庭情況證明、人事檔案(以確定與死者的關系)等材料,而且必須“全部”、“親自”到公證處。
4.以上所說是在沒有遺囑情況下的“法定繼承”。還有一種情況叫“指定繼承”,當事人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愿,指定任何一人,來繼承他的遺產,哪怕沒有血緣關系,只要是他真實意愿的表達,這就是他的權利,受法律保護。
5.更改遺囑。在法律上,自寫的遺囑不能推翻之前的公證遺囑。也就是說,如果你的上一份遺囑是公證過的,現在想做更改,更改后的遺囑必須去同一公證處做公證。當事人立下遺囑指定繼承并公證,那么繼承人必須在當事人去世后,兩個月內到公證處去辦理申請接受遺贈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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