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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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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律師教你準確界定遺產的范圍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12-02 點擊數:7
簡單說: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下來的個人的合法財產。但實踐中具體怎么來界定呢?
一、《繼承法》確定的遺產范圍
《繼承法》第三條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1)公民的合法收入;
(2)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5)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6)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7)公民的其它合法財產;
第四條 個人承包應得的個人收益,依照本法規定繼承。個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許由繼承人繼續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辦理。
現行繼承法是85年制訂的,這二十年來人們擁有的財產范圍越來越大了,相應的可繼承的遺產范圍也會相應增加。原則上只要是合法的財產或財產性權利就屬于遺產范圍,法律另有規定或此前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容易被錯誤認知的遺產
司法實踐中,某些情況,大家容易對某些財產是否屬于遺產、是否可以分割產生錯誤認知,主要包括:
1、夫妻共同財產與遺產的關系
出于尊重老人或某種忌諱,在夫妻一方去世的情況下,很多家庭往往并不進行遺產的分割,默認遺產歸在世一方老人處置。如果保持這種狀態,直到在世一方也去世,且都無遺囑,所有子女按法定繼承分配踐產,對分割方案實際是沒有影響的。
但是,如果一方去世后就進行分割,或一方去世后未分割,而后去世一方以自己的意志立遺囑處分了全部同財產,如果錯誤認知了遺產范圍,就可能會發生問題。
在夫妻一方去世時,去世一方的個人財產及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份額才是遺產。
準確認定遺產范圍要結合《婚姻法》和相關婚姻財產制度確認。基于夫妻共同財產制度,不能單純以表面屬名人確定所有權歸屬,不論是婚姻期間取得的房產還是存款,如無特殊約定,不能因為登記在夫的一方名下,就認為屬于夫的個人財產,應理解為夫妻各一半份額。
去世一方的一半財產份額為遺產,在世一方的一半份額歸在世一方自己,且按法定繼承規定,在世一方還要參與去世一方的遺產分割。
2、某些與死者有關的財產不屬于遺產
在交通事故或工傷事故等事件中死亡的,肇事者或用人單位支付的撫恤金、賠償金一般不屬于遺產范圍。
按相關法律規定,其支付理由和對象都是針對死者的家屬或生前撫養的人的,所以不能按法定繼承或遺囑繼承的原則處理,而要根據其支付的理由確定分割方案和歸屬。有的直接相關計算依據歸相應被撫養人或親屬,有的按均分原則在相關親屬間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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