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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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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法院調解離婚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11-11 點擊數:12
1、離婚調解是處理婚姻糾紛行之有效的重要方式。
2、離婚調解分為有關部門對離婚糾紛的調解(訴訟外調解)和人民法院對離婚糾紛的調解(離婚訴訟中的調解)。
3、當事人雙方無法達成協議離婚時(一方要求離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情況),在起訴要求判決離婚之前,必須先向法院提出調停的申請,進行調解,調解離婚成立,出調解書,稱為調停離婚。
4、離婚調解指以協助當事人正確處理離婚糾紛為宗旨而進行的調解,就調解的內容而言,可分為調和和調離.
5、在實踐過程中,一般都以調和為側重點,調解應當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則,不得強迫當事人接受調解。
6、離婚案件調解方法
1)批評教育法;
2)矛盾緩和法;
3)心理疏導法;
4)合力調解法。
7、離婚調解應注意問題
1)要認識到離婚案件審理中調解方法的重要性;
2)要根據離婚案件的實際情況靈活運用離婚調解;
3)要把握好調解的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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