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
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夫妻不和起訴鬧離婚 法官周末忙調解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05-06 點擊數:11
2015年3月15日下午,某縣人民法院法官利用周末時間成功調解了一起離婚糾紛,受到雙方當事人的好評。
原告丁某和被告史某2010年經人介紹相識,并于同年2月登記結婚,婚后育有一子。因夫妻雙方婚前了解不夠,草率結婚,沒有建立感情基礎,以致經常為一些雞毛蒜皮的生活瑣事爭吵,無法繼續共同生活。于是男方以雙方性格不合,沒有共同語言,夫妻感情已經徹底破裂為由起訴離婚。女方則不同意解除婚姻關系,對原告提出的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方式和孩子的撫養權歸屬均提出異議,并表示其在外務工,請假比較困難,只能利用周末時間回周至縣參與訴訟,希望法院能夠考慮她的這一實際情況。為了讓雙方當事人能坐在一起解決糾紛,接受調解,主審法官答遠利秉著方便當事人,司法便民的原則,放棄了周日休息時間,在法院調解室悉心為當事人做調解工作。
法官本著希望雙方和好的愿望不厭其煩地做調解工作,勸說雙方在婚姻生活中應相互溝通、相互理解、相互包容,對離婚一定要慎重考慮,不要因為一些家庭瑣事就鬧離婚,但原告離婚態度堅決。調解和好無望后,答遠利法官耐心做被告工作,最終被告同意離婚,并就財產分割和孩子撫養問題雙方達成了一致意見,法官當場為雙方當事人制作了調解書。當事人對法官的盡職盡責再次表示感謝。
寄語:婚姻需要夫妻雙方共同經營,在生活中雙方多一分理解,少一分抱怨才是婚姻幸福的真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