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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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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妻子起訴離婚 男子拿出“賬單答辯狀”要其還錢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04-14 點擊數:73
“車費1000元,每月買菜600元,住宿2000元,看電影500元……”,從戀愛到結婚,從相識到分離,男子用一張賬單記錄開支明細,妻子起訴離婚后,男子以賬單“答辯狀”衡量夫妻感情,欲挽回經濟開銷。近日,營山法院老林法庭審理了這起“啼笑皆非”的離婚案件。
羅某是營山縣人,80后,由于工作繁忙,加之性格較內向,年近三十還未娶妻。2012年,經人介紹后羅某認識了小敏,不久二人辦理結婚登記。“3月10日,買菜50元;3月11日,沖話費100元;3月12日,坐車40元……”日常生活中,羅某習慣性地把開支用賬本記錄下來,日積月累,做得一絲不茍、毫無遺漏。
婚后二人矛盾凸顯,并日漸加深。兩人性格差異大,交流貧乏,后來干脆互不理睬,“他遇事斤斤計較,愛生悶氣”,小敏一再抱怨。半年后二人分開生活。
小敏到法院起訴離婚,羅某推出“賬單答辯狀”,細數開支明細,要求小敏如數返還。接過“答辯狀”,小敏感到不能理解。“一紙賬單”記錄“生活點滴”,卻沒能挽留住婚姻,最終,通過老林法庭庭長何禮東的調解,二人達成離婚協議,原告小敏給付被告羅某3萬元經濟補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