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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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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男子算命與妻命相沖 深信不疑起訴離婚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04-09 點擊數:95
僅因算命先生的一句“命水相沖”,男子遂起訴至法院要求與自己結婚10年的妻子離婚。廣東韶關市武江區人民法院對該案23日通報,一審判決不準原告與被告離婚。
【基本案情】
韶關男子李某和妻子王某原居住同一單位大院,李某與王某前夫同屬單位同事,兩家來往密切,感情深厚。1999年,王某前夫去世,李某開始追求王某,兩人于2004年登記結婚,婚后夫妻感情較好。
2012年底,李某回老家照顧母親,兩人不得不分居兩地。李某在老家時因母親病重,自己也犯腰痛,便去找算命先生算命。算命先生說:“你的妻子與你的命水相沖,你一定要避讓,否則的話會以悲劇而告終。”李某聽后,回想妻子的前夫也是因病去世,便深信不疑,于是用短信向王某提出離婚,同時也對王某的善良持家及對其的關心、愛護和照顧表示深深感激。不久后遂向法院起訴離婚,理由是妻子關心不夠,命水不合。
【法院判決】
韶關武江法院經審理后認為,李某與王某屬再婚夫妻,婚前已相識近二十多年,有較深的婚姻基礎,婚后雙方共同生活近十年,建立了較為深厚的夫妻感情。從李某給王某所發的短信中可以看出,李某承認王某是個善良的賢婦,對王某對其的關心、愛護和照顧深深感激,說明原、被告夫妻感情是比較深厚的,雙方是互相關愛的,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
法官勸告原告亦應改變自己的觀念,摒棄無科學根據的封建迷信思想,珍惜來之不易的夫妻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