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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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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結婚離婚不能視作兒戲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03-16 點擊數:152
小海和小麗雖然是同事,但分屬不同的部門,而且在平時工作上也沒有什么交集,所以直到參加公司組織的活動時才認識。小麗性格外向,小海有點靦腆,在小麗的帶動下,兩個人居然聊得很開心。之后沒過多久,兩人確定了戀愛關系。大約半年后,小海的父母想改善住房,把原來的老房子賣掉,買一套三室兩廳的大一點的房子,經中介介紹后,小海的父母與上家簽訂了居間合同。小海無意間將這些告訴了小麗,小麗提出來,自己反正也是要和小海結婚的,而且還有一些積蓄,可以和小海一起購房,還可以用公積金貸款,但是提出產權證上只能寫小海和她的名字。
小海和父母商量后,起初父母不同意,但經不住小海非小麗不娶的強烈要求,父母還是妥協了。就這樣,小海與小麗很快領取了結婚證,重新與上家簽訂了正式的《上海市房地產買賣合同》,買受人由原來的小海父母,變成了小海和小麗的名字,并且辦理了銀行貸款,首付款絕大部分都是由小海父母出售老房子的房款,只有很少的一部分是小麗出資的。
雖然小海和小麗領了結婚證,因為沒有辦結婚儀式,所以新房子一直只是由小海和父母居住,所有的裝修款也都是由小海的父母用積蓄支付的,而且房屋也是小海父母找工人辛苦裝修的,小麗沒有出過錢,也沒有出過力。
讓大家沒有想到的是,在小海和小麗為結婚典禮做準備過程中,小海和小麗兩家的矛盾就突現出來了。對于婚禮在哪里辦,辦的規格等一系列的事情,兩家人怎么都談不攏,而且小海和小麗也在婚禮的籌備中,發現了對方的缺點,但小海還是想盡量維護這段婚姻。可是維護婚姻,僅靠小海一個人的努力是不夠的,小麗還是提起了離婚的訴訟,并要求分割新買的房子,由小海向她支付扣除未償還的貸款外的房屋價值的一半。
我們要求小海提供了他父母出售老房子的買賣合同,以及相應的收到房款的憑據,當初由小海父母與上家簽訂的居間合同,小海父母支付新購房屋的購房款、并進行裝修等的憑據。我們將所有證據組織起來,形成完整的證據鏈。
開庭時,我們提出這套房屋雖然是在雙方領取結婚證后辦理產權證的,但購房時絕大部分的首付款是由小海的父母出資的,而且夫妻雙方并沒有共同居住生活,這套房屋的裝修等是由小海的父母完成的,小麗并沒有為這套房屋作出貢獻,這套房屋自取得后,也是由小海和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的,小麗并未實際入住。更為重要的是,之所以產權證上寫小麗的名字,完全是以結婚為條件的,而現在小麗卻單方面提出離婚,因此不同意小麗的訴訟請求。
最終本案以調解結案,雙方均同意離婚,這套房屋歸小海一人所有,小海給付小麗一定數額的折價款,當然給付的折價款是遠低于小麗的訴訟請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