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
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親子鑒定時證據么?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11-17 點擊數:8
核心內容:涉及親子鑒定的法律問題為親子鑒定結果并不能作為法定證據
親子鑒定及其產生的法律后果,目前在我國法律上是一個明顯的空白點。但是不少的當事人還是會選擇去進行一次親子鑒定來證明自己的某些權利或某些義務。
由于鑒定結果本身具有一定的證據屬性,所以這個問題首先要擺在證據的角度來看。從現有的民事法律和民事訴訟法律來看,沒有條文或權威司法解釋表明親子鑒定可以作為法定的證據來使用。換句話來說,我們平時接觸的證明材料有很多種,但是,只有那些法律認可并由司法機關指定的鑒定機構作出的證明材料,而且是與案件審理相關的證明材料,才有可能作為法定證據。
在這種情況下,可以說,親子鑒定的效力只能是體現在倫理道德層面,還上升不到法律層面。對于一個家庭而言,這就意味著你自己確信你與某個家庭成員確實沒有血緣關系,然后你做出某種倫理層面的舉動,比如不再承認他是你的父母或子女,但于法律關系而言,絲毫沒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