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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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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丈夫酗酒施家暴 妻子鬧離婚一定能被準許嗎?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05-19 點擊數:244
再婚不到兩年,恩愛夫妻卻“反目成仇”,妻子將丈夫告上法庭,死活要離婚。這究竟是怎么回事兒呢? 原來,張女士經人介紹,認識張先生,之后兩人結婚,婚后雖未生育小孩,但夫妻倆感情非常融洽。近段時間來,趙先生染上酗酒惡習,甚至會妻子實施家暴。
對簿公堂時,趙先生認識到自己的過錯,因工作不順冒犯了妻子,以后一定改正;經法院調解,張女士愿意再給丈夫一次機會,撤回起訴,離婚鬧劇以和好收場。
在現實生活中,嗜好酗酒的人不在少數,酒后出格打人事件也不勝枚舉。那么,僅僅因為丈夫酗酒,對妻子實施家暴,離婚能不能被法院準許呢?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夫妻一方實施家暴,屬于離婚的法定情形。另外,《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也規定,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可以準許離婚。
據此,很多人就不假思索地以為,只要夫妻一方具有家暴傾向,或者賭博、酗酒等惡習,訴訟離婚一定會得到法院支持。實際上并非如此。雖然法律倡導離婚自由,但也不能放縱人們視婚姻為兒戲,或者將離婚作為要挾對方的撒手锏。
法院判決準或不準離婚,并非隨心所欲地行使自由裁量權,而是要滿足法定要件,通常從婚姻基礎、婚后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系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關鍵性的標準在于當事人提供的各項合法有效證據表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經過調解,再無和好可能,唯有如此才會判決準許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