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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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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假離婚"就是真的離婚了!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03-24 點擊數:41
有四年婚齡并撫育一女的夫婦,簽下離婚協議書后,卻又走上法庭。女方認為雙方離婚是假,規避限購政策買學區房為真,要求重新分割財產。近日,張市中級法院作出終審判決,對女方要求撤銷離婚協議、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去年2月,女方李某與安防張某簽署離婚協議。協議書寫著因女方過錯自愿離婚,經雙方商定女兒由男方撫養;夫妻名下所有財產歸男方所有;夫妻雙方無共同債權債務。協議內容均由女方書寫。
然而,雙方的糾葛并沒有結束。女方說,簽署離婚協議的當晚,男方和她通過中介簽訂了購買某學區房的協議,但因種種原因買房協議未能履行。如此一來,原本要掛在女方名下的房子成了泡影。當一無所有的女方要求復婚時,卻遭到拒絕。至于自己那份婚內財產,男方也不同意歸還。于是, 女方訴至法院,要求撤銷離婚協議,重新分割共同財產。
問題:李某是否在被欺詐情況下簽署的離婚協議呢?為了購房是不是一定要把所有共同財產歸一方所有?如此對一方明顯不利的條款呢?
律師點評:
女方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待婚姻及財產分割當審慎行事。女方在簽訂離婚協議中明確承認系自身過錯導致離婚,所以不能以財產分配簡單的失衡判斷此份離婚協議顯失公平。
假離婚不僅是對法律的不尊重、對婚姻的褻瀆,其隱含的法律風險亦不可小覷。法律上并沒有“假離婚”的概念,只要婚姻雙方當事人依法辦理了離婚登記手續,婚姻關系即宣告解除,所以假離婚所形成的法律后果與真離婚完全一致。
當假離婚遇到真危機,很有可能造成人財兩空的局面。由于離婚時往往財產歸于一方,一旦事后一方不肯復婚,另一方當事人的財產權利可能會受到嚴重侵犯。離婚期間發生的收入、繼承、撫養甚至夫妻忠誠義務等問題都是雙方不能預計的,其中暗藏的法律和道德風險更不是一紙私下協議能解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