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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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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婚姻一波三折 效力究竟如何認定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05-06 點擊數:17
李某和妻子孫某結婚十幾年了,最近竟然聽講自己的婚姻一直是無效的,這對李某來說猶如晴天霹靂。
事情的緣由是去年5月份,李某和妻子孫某因家庭瑣事發生爭吵,孫某一氣之下到法院起訴離婚,并聘請了律師,要求和丈夫離婚的態度似乎異常堅決。李某本以為妻子聲稱離婚只是嚇嚇自己,但是當接到法院傳票的時候,才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
法院受理該起離婚糾紛后,組織雙方來庭進行庭前調解,孫某表示不同意調解。于是案件于7月30日上午準時開庭審理。原告孫某的律師在法庭調查階段稱述到:原告母親和被告父親系親兄妹關系,原、被告之間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屬于法律規定的無效婚姻,懇請法院判決兩人的婚姻無效。
被告在法庭調查階段承認兩人系親戚關系,為了親上加親才在父母的包辦下結的婚,但是堅決不同意離婚。在法庭辯論的最后階段李某突然提出,雖然兩人表面是表兄妹關系,但實際上妻子系其母親即自己的姑姑抱養的孩子,兩人之間不存在血緣關系。為查清案情,庭審結束后,主審法官給原告母親做了問話筆錄,原告母親陳述其女兒系領養。那么原被告則不為近親結婚,不屬婚姻無效情形。
法律規定的婚姻無效情形有:(1)、重婚的。(2)、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3)、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齡的。
人民法院審理宣告婚姻無效案件,對婚姻效力的審理不適用調解,應當依法作出判決,有關婚姻效力的判決一經作出即生效。
上一篇兩次婚姻登記兩種不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