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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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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小夫妻上午領證下午婚檢 女方患慢性病被訴離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04-28 點擊數:91
一對80末小夫妻上午領結婚證,下午進行婚檢,未想婚檢發現女方患有慢性腎炎,兩人因此鬧離婚,兩次起訴至法院。近日,兩人經湖南省湘潭縣人民法院調解,自愿達成離婚協議,由男方給予女方經濟幫助費2.6萬元。
家住湘潭縣的李某現年24歲,比妻子吳某大一歲,兩人于2013年8月經人介紹相識。在相處一段時間后,兩人開始同居,2014年2月份,吳某發現自己懷孕,雙方便開始籌備婚姻。同年5月初,兩人到民政部門辦理了結婚登記,在工作人員的提醒下,兩人于當天下午做了婚檢。這一做,就發現了吳某患有慢性腎炎,本來還歡天喜地的兩人立即陷入冰點,李某還因此認為吳某向自己隱瞞了有關病史,心生芥蒂,而吳某又認為李某在這個時候還不關心安慰自己,倍感委屈,兩人感情深受影響。
婚后不久,受病情影響,吳某入院治療,經診斷,醫生建議終止妊娠,2014年6月初,吳某入院進行了引產手術。引產后,兩人情緒均受影響,經常因小事發生爭執。當年6月下旬,在兩人一次大的爭吵后,李某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后雙方和好,又撤回申請。之后,吳某回到娘家居住治病,結婚時收到的8萬余元禮金全部用于治病支出。因吳某回娘家居住,雙方接觸越來越少,感情逐漸變淡,今年4月份,李某再次提起離婚訴訟。案件審理中,雙方自愿接受調解,經法官調解,兩人自愿離婚,并由李某向吳某支付經濟幫助費2.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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