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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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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利用未成年人乞討可撤銷監護權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04-17 點擊數:5
監護人有利用未成年人乞討、對未成年人實施性侵害、有吸毒等惡習無法履行監護職責等7種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撤銷其監護人資格。
2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近日聯合印發的《關于依法處理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行為若干問題的意見》對外發布?!兑庖姟纷悦髂?月1日起實施。
根據意見,被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撤銷其監護人資格:1.性侵害、出賣、遺棄、虐待、暴力傷害未成年人,嚴重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2.將未成年人置于無人監管和照看的狀態,導致未成年人面臨死亡或者嚴重傷害危險,經教育不改的;3.拒不履行監護職責長達六個月以上,導致未成年人流離失所或者生活無著的;4.有吸毒、賭博、長期酗酒等惡習無法正確履行監護職責或者因服刑等原因無法履行監護職責,且拒絕將監護職責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給他人,致使未成年人處于困境或者危險狀態的;5.脅迫、誘騙、利用未成年人乞討,經公安機關和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等部門三次以上批評教育拒不改正,嚴重影響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和學習的;6.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實施違法犯罪行為,情節惡劣的;7.有其他嚴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行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