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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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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結婚不登記 當庭退彩禮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03-23 點擊數:90
方城縣法院博望法庭成功調解一起婚約財產案件,原告柴某和被告朱某自愿達成一致協議,朱某自愿返還柴某彩禮款5萬元,并當庭履行完畢。
柴某和朱某經媒人介紹相識,2013年底,柴某經媒人手,給朱某彩禮款共計9.4萬元。去年1月28日,柴某和朱某按照農村風俗舉行了結婚儀式,但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雙方同居生活后因性格不合,柴某拒絕與朱某補辦結婚登記手續,朱某認為柴某的行為是騙婚騙財,雙方矛盾激化無法共同生活,柴某決定解除同居關系。但雙方因彩禮款引發矛盾,柴某訴至方城縣法院,要求朱某返還彩禮款共計9.4萬元。
博望法庭副庭長、主審法官張紅在該案的審理中,綜合考慮當事人雙方的實際情況,向當事人釋法明理,同時對雙方當事人的父母及親屬做調解工作,將法律規定與鄉規民俗相結合,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經過法官的耐心調解,柴某和朱某自愿達成一致協議,朱某當庭返還柴某彩禮款等共計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