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
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土豪500萬下聘 不到1年分手 退還彩禮金額成爭議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03-09 點擊數:250
【基本案情】
去年2月16日,臺州溫嶺一組“土豪訂婚照”在微信朋友圈里瘋傳。照片里除了金條、銀條和金首飾等聘禮,還有幾個袋口微開的袋子,可以看到里面裝著一捆捆百元大鈔,據說聘禮總價值500萬元。這邊親友們拍照“炫富”,另一邊網友轉發,表示“羨慕嫉妒恨”。但萬萬沒想到,雙方訂婚不到一年就鬧著“離婚”,男方向女方索要全部聘禮,并訴訟至法院。
最后,法官結合當時熱傳的微信照片,才調解成功。在這起解聘鬧劇中,男方小李是溫嶺人,25歲。小李自小跟父母在廣東做生意,家境富裕。盡管生活在廣東,但小李父母希望兒子能找個溫嶺本土媳婦。2013年下半年,小李在父母安排下,通過傳統的相親方式,認識了溫嶺姑娘小王。小王剛大學畢業,兩個年輕人見面后,彼此的印象都還不錯。
經過一段時間交往,去年2月16日,兩人訂婚。訂婚當天,小李在家中擺放了聘禮黃金8條(每條50克)、銀條2條(每條100克)、金龍鳳項鏈1條、金龍鳳手鐲1對、金龍鳳耳環1副、金龍鳳戒指1枚、金花對、金同心鎖1只。這么奢華的聘禮,自然沒能逃過親友的注意,一群人拿著手機對著聘禮一通猛拍,再紛紛上傳至朋友圈,這對新人不出意料成了“網絡紅人”。
訂婚次日,小王就跟著小李到廣東生活。但是,沒想到,同居期間,兩人因生活方式、生活習慣不同而產生矛盾。加上小李忙于經商,小王又身在異鄉沒人陪伴,沒過兩月,小王就只身一人跑回了溫嶺。兩人就這樣鬧分手了。小李提出退婚,要求女方返還聘禮,小王不肯。
幾次協商無果,小李訴至法院,要求小王全部返還。根據小李遞交至法院的清單,自己當天給小王家送去大定錢388萬元、小定錢68萬元,衣服錢28.8萬元,豬肉錢、魚錢16.8萬元,金器等價值二三十萬元。除了大定錢是存折,其他錢均是現金的。
小李說,按溫嶺當地風俗,小王一家收了聘金中的一部分,即66.9萬元現金和全部金器。對于小李說的收66.9萬元聘金一事,小王方面剛開始并不認同,稱只收了38.8萬元。不過,參與此案調解的法官說,當時小王家收的金額,可以結合當時熱傳的微信照片進行認定。
最后,小王方面有所讓步。日前,雙方調解成功,由小王方退還小李方約75%的禮金——50多萬元現金和所有金器。
【律師解析】
成都資深婚姻律師沈輝:因給付彩禮一方的原因導致婚約解除,返還彩禮的數額可根據其過錯程度、雙方的經濟狀況等因素,酌情減少”,2、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兩年以下,一方請求對方返還彩禮的,返還的數額一般不超過彩禮總額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內三個月以上的,返還的數額一般不超過彩禮總額的50%;共同生活不滿三個月的,返還的數額一般不超過彩禮總額的70%;因給付彩禮一方的原因導致同居關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間女方懷孕或者流產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礎上再減少5%至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