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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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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親姐妹互換身份結婚 “小姨子”須與“姐夫”共同還債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03-26 點擊數:53
【基本案情】
2003年,王某和劉甲在外打工相識并開始同居生活。2005年,王某和劉甲決定結婚,但由于劉甲未到法定婚齡,劉甲就借用其姐姐劉乙的身份證與王某辦理了結婚登記。到劉乙結婚時,因自己的身份信息已登記為已婚,故劉乙用劉甲的身份證與其丈夫辦了結婚登記。后因王某與劉甲感情不合,王某起訴至法院,請求與劉甲解除同居關系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
2011年2月,劉甲向邱某借款3萬元。借款到期后,經邱某多次催要,劉甲拒不償還。為維護合法權益,邱某將劉甲和王某作為共同被告起訴至法院,要求兩人共同償還3萬元借款。
【法院審理】
一審法院認為,劉甲在辦理結婚登記時,借用劉乙的身份證到金溪縣民政局與王某領取了結婚證,在金溪縣民政局顯示的是王某和劉乙為夫妻,故王某與劉乙的結婚登記程序存在瑕疵,王某應先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撤銷王某與劉乙的結婚登記,然后再解決王某與劉甲之間的糾紛,故裁定駁回王某的訴訟請求。同時,邱某借款給劉甲時是在王某和劉甲共同生活期間,邱某是對王某和劉甲共同的信任才借錢給劉甲,該筆債務系王某和劉甲同居生活期間的共同債務,故判決王某和劉甲共同償還邱某借款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