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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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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婚前買房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03-05 點擊數:67
房子一直是人們戀愛、離婚時爭議的焦點,熱戀時不分你我,離婚時很多人因為房產歸屬問題鬧得面紅耳赤,甚者還打官司,最終不歡而散。因此豐城房地產網提醒大家,準備買房的年輕人切莫大意,婚前買房還需注意到一些必要的法律問題,如戀愛期間合伙買房、婚前買房、父母為子女買房等情形下房產的歸屬問題。
近日,不少準備買房的年輕人求助豐城房地產網,咨詢婚前買房的權屬問題,包括婚前買房是否屬于共同財產,婚前簽約購房但房產證沒有辦下來,算不算個人財產等系列問題。對此,豐城房地產網小編整理一些案例供大家參考。
案例一 婚前個人全款買房,婚后才領房產證,房屋屬于共同財產嗎?
在某事業單位上班的佟先生于結婚前簽約買的房,房屋為全款購買且房款全部由佟先生個人支付,結婚3個月后才領到房產證。
律師表示,此種情況將認定房屋屬于婚前個人財產。此事件中,雖然房屋產權證的頒發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但司法實踐中會認為房產證的頒發是基于婚前個人購房行為的延續,并且房屋是由婚前一方個人獨自出資購買,所以,此種情況應認定為房屋屬于婚前個人財產,而不宜認定為婚后的夫妻共有財產。
另外,婚后夫妻一方或雙方出資買房,房產證只有一個人的名字,這種情況該房產屬夫妻共同財產,若離婚以平分為原則。
案例二 婚前個人按揭買房,婚后共同還月供,房屋屬于共同財產嗎?
2008年初,小劉拿出自己的全部積蓄,加上父母支援,靠按揭貸款購買了一套小戶型。2011年底,小劉與男友結婚并搬進新居,開始一起承擔月供,1年后取得房產證。如今,兩人鬧起離婚,小劉認為房屋是屬于她自己的婚前財產,現在房屋增值,更與男方無關。
律師表示,婚前取得的財產歸個人所有,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一般情況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對于婚前一方通過按揭購買,婚后才取得房產證的房屋,不能機械地以取得房產證的時間來確定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因為買房屋的錢是一方婚前個人財產,并且已經向開發商支付了全部購房款,在婚前就取得了購房合同確認給購房者的全部債權,婚后獲得房產證只是財產權利的自然轉化。因此,只要房屋買賣行為發生在婚前,并且買賣合同已經實際履行,房屋登記在買房人個人名下,就應當以婚前個人財產處理。
對于夫妻雙方婚后共同還貸部分及房屋的增值,應結合共同還貸的款項以及相對應的房屋增值部分,由房屋所有人給對方相應補償。本案中,房屋應歸小劉所有,但應結合夫妻共同還貸的數額占總購房款的比例以及對應的房屋增值,并根據保護女方權益的原則,由小劉給予男方相應補償。
案例三 婚前買房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嗎?
“我和男友準備買房結婚,雙方家里都出了部分首付款項,由于沒有領證,不知道能不能在房產證上面加兩個人的名字?”準備置業的小宋在電話里表現出自己的擔憂:“新婚姻法中不是有規定,如果房產證上沒有女方的名字,離婚后房子和女方沒一毛錢關系么……”。
律師表示,婚前買房合同上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這屬于共有關系。并且即使普通朋友及任意關系的兩人或多人也都可以成為房產證上的共有人。同時,共有關系又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辦理房產證的時候既可以約定按份共有也可以約定共同共有。貸款的時候也可以以兩個人的名義申請。
案例四 雙方父母買房給子女怎么認定財產權屬?
物價上漲工資不漲的年代,年輕人往往沒有辦法獨立承擔買房的壓力,在這種情況下,雙方的父母會幫子女買房,然而婚后一方或雙方父母買房給子女后,房屋產權怎么認定?
律師表示,這種情況可以參見《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七條: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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