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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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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企業家如果離婚企業的股權如何分割?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03-18 點擊數:33
先來看幾個的離婚案例的報道:
女首富吳亞軍與丈夫蔡奎共同持有的公司股份已于2012年8月初一分為二,分別持有45.4%及30.2%,其中蔡奎持有部分股權市值超200億港元(約合160億元人民幣)。
鋼鐵大王杜雙華根據“胡潤2011中國富豪榜”,鋼鐵大王日照鋼鐵董事長杜雙華以270億元身家位居第26位。2011年9月,宋雅紅在海淀法院起訴,要求與杜雙華離婚并分割共同財產時得知,自己10年前“被離婚”。發現離婚判決書中有諸多疑點,宋雅紅提出上訴。目前離婚訴訟在衡水中院重新審理中。據了解,杜雙華擁有的日照鋼鐵資產最新評估值為450億元,其整個資產近500億元。由此引發的離婚析產糾紛,被稱為國內財產標的最高的離婚案。
2014年新公司法頒布實施,公司設立的門檻降低,創業當老板的人越來越多,自己開公司、企業、合伙企業的很普遍,據非官方統計北京、上海、深圳、廣州等大城市離婚率都超過35%以上,這些城市擁有的公司企業的數量也在全國城市排名前幾位,企業家離婚比普通人要復雜的多,因為要涉及公司企業股權的分割,現在就關于離婚股權分割的相關法律規定結合案例進行分析。
根據有關司法機關的審判意見,在離婚時有關企業的處理時,審判機關該當正確界定財產,分清財產性質,劃清財產界限,根據《婚姻法》的規定,正確區分夫妻共同財產與各自所有的財產、婚前財產與婚后財產、婚前一方所有的財產與該財產在婚后產生的收益、夫妻共同共有財產與他人財產、有約定歸屬的財產與無約定歸屬的財產、企業財產權與企業經營權。在審判中,法院應進行多方面的審查,以工商登記資料為基礎,參照相關法律法規,同時審查企業的資金來源,實際經濟結構形式和運行機制,查明夫妻雙方在企業中所發揮的作用、影響程序、以及夫妻雙方在共同經營性財產中所占的真實份額,酌情處理。同時,在處理離婚案件涉及企業財產權益分割時,要堅持合伙企業中重大事項由合伙人一致通過的規定,公司中必須遵守資本確定、資本維持、資本不變的資本三原則,遵守股份轉讓的一般規定,涉及企業變更的,必須遵守企業變更的實體性和程序性規定。
有關司法機關的審判意見還認為,在處理涉及公司、企業股權分割時,要依法維護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對企業的處理往往涉及善意第三人和其他出資人的合法權益,在分割財產時不得將第三人的財產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對必須征得第三人同意的財產變動,必須事先取得第三人的同意,否則,夫妻一方或雙方應對因此而給第三人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16、17、18條,分別對涉及有限責任公司、合伙企業、獨資企業的夫妻共同財產處理作了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