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
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孩子的祖父母是否擁有撫養權?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12-02 點擊數:23
【基本案情】
原告陳某與武某某于2000年2月8日登記結婚,2000年12月28日生育男孩小武。2004年10月10日,原告陳某與武某某在民政局協議離婚,約定小武隨陳某共同生活。2010年,原告陳某帶小武改嫁他人后生育一子。2011年5月11日,原告陳某與武某某在法院達成調解協議,自2011年6月15日起小武隨武某某共同生活。2012年10月5日,武某某因病去世,小武跟隨其祖父母武某、施某共同生活至今,2013年12月10日小武分得土地補償款60 000元。2014年2月10日原告陳某以小武系其親生兒子為由,向法院起訴要求將小武變更由原告陳某撫養。在庭審過程中,法庭征求小武的意見,小武當庭表示要隨祖父母生活。
【法院判決】
法院經審理認為:通常情況下,子女應由父母撫養,祖孫之間不直接發生撫養與被撫養的權利義務關系。但是在特定條件下,祖孫之間也會產生相關的權利義務。我國《婚姻法》第二十八條規定:“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于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本案中,原告陳某系小武的母親,在小武的父親武某某死亡后,原告陳某要求撫養男孩小武的請求符合法律的有關規定,其請求應受到法律保護。但鑒于原告陳某再婚后又生育一男孩,其撫養兩個男孩的能力有限,兩被告作為小武的祖父母,家庭經濟條件較好,具有撫養小孩的能力。且小武明確表示隨其祖父母生活,若改變其生活、學習環境,將對其健康成長明顯不利。雖然原告主張其享有監護權,但監護與撫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而本案所調整的是撫養關系,撫養關系應以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長為標準來確定。由于原告陳某既未能提供其有能力撫養好小武的相關證據,也沒有可變更撫養的情形發生。故法院駁回了原告陳某的訴訟請求。
【律師評析】
成都婚姻家庭律師沈輝評析:本案中,原、被告爭議的焦點是小武應由誰來撫養更為適宜。主要涉及以下幾個問題:
一、祖孫之間的法律關系
祖孫關系是指祖父母與孫子女、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在一般情況下,子女由父母撫養,祖孫之間不直接發生權利義務關系,但是在特定條件下,祖孫之間也會產生撫養義務。祖父母對孫子女承擔撫養義務的條件是:(1)孫子女的父母雙方已經死亡或一方死亡,另一方確無能力撫養,或父母雙方均己喪失撫養能力;(2)孫子女未成年,需要撫養;(3)祖父母具有撫養孫子女的經濟負擔能力。以上三個條件須同時具備,才能產生祖父母對孫子女的撫養義務。我國《 婚姻法》第二十八條對祖父母、外祖父母撫養未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的義務作了明確規定。許多家庭中,由于父母未盡到撫養義務,子女是在祖父母培養、撫育下長大成人的,只要教育得當,孩子均能健康成長。
二、實體處理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八條、第三十六條的規定,即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是無條件的。父母對其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及順序在未成年子女的祖父母之前。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對于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確無能力撫養或父母均喪失撫養能力的未成年的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即祖孫之間的撫養關系是有條件的,是在特定的情況之下才發生祖孫之間的撫養關系,具有對父母子女間撫養關系的補位性質。關于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我國《婚姻法》都沒有明確具體的規定,1993年1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6條規定:以下四種情形下可以變更子女撫養關系。(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3)10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結合本案,原告陳某的前夫武某某去世死亡后,婚生子小武依法應由原告陳某撫養。但鑒于原告陳某離婚后改嫁他人又生育了一個男孩,原告陳某撫養兩個男孩的能力較為有限。同時自武某某死亡后,小武一直由其祖父母武某、施某撫養,原告陳某未盡過撫養義務;且被告武某、施某的家庭經濟條件較好,具有撫養小武的能力,他們對小武的撫養是基于原告陳某目前暫無撫養能力而進行的,因此,被告施某、武某撫養小武是有法律根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