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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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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私闖民宅“捉奸”不合法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11-11 點擊數:46
如果在他人(包括第三者)住宅或賓館內收取證據,不但取的證據不被法院采納,反而可能會吃“侵權”官司。
舉例說,有這樣一起案件,在一起離婚訴訟中,丈夫有婚外情,妻子錢某知道丈夫在第三者孫某的住宅后,叫上自家3男3女6個親戚去“捉奸”。破門進入第三者的住所后,錢某先拍攝了丈夫和第三者同睡一床的照片,然后,同去的3名男性將男方圍住,錢某上前毆打第三者,并強行剝去了她的內褲,孫某用毯子遮蓋自己的身體,躲閃不及,覺得自己受到了侮辱。為此,她訴至法院,要求錢某賠禮道歉并賠償精神撫慰金5萬元。
法院審理后認為,公民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錢某調查收集丈夫不忠于妻子的證據未嘗不可,但其行為應合乎法律規定。錢某在孫某的房屋內,侵害了其人格權及隱私權,構成了對她的精神損害。因此錢某對此應承擔民事責任。
后來這份捉奸的證據在離婚訴訟中也沒被法院采納,證據取得的方式要合法,否則,取證即使反映了事實真相,卻不能被法院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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