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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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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丈夫對妻施家暴離婚少分八萬八 過錯方會少分財產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04-03 點擊數:10
覃女士與丈夫韋先生的離婚糾紛鬧了兩年多,柳州市柳北區法院10月28日作出一審判決:準予覃、韋兩人離婚。韋在婚姻存續期間毆打覃的行為,成為法庭在分割夫妻共有財產時考慮的一個重要因素。有過錯的一方,會少分得一些財產。
1994年,覃在她工作的美發店中認識了韋,兩人經戀愛相處后,于1997年9月登記結婚。2000年和2009年,他們的女兒和兒子先后降生。可是,日復一日的家庭生活,令這對夫妻的感情摩擦越來越多。兩人的爭執逐漸升級,幾次鬧到要民警上門調解才行。
2012年4月25日,韋動手毆打了覃。當日,雀兒山派出所民警就為夫妻倆做了調解。韋表示,今后不管發生任何矛盾,都不會再動手打妻子。可是過了不久,覃又挨丈夫打了。當年5月7日,覃被丈夫毆傷后,來到工人醫院檢查。經CT檢查診斷為:右側鼻骨骨折。
覃來到婦聯求助,講述了自己多次遭丈夫毆打的遭遇。2012年6月1日,覃向柳北區法院起訴,要求與韋離婚。同年11月6日,法院判決不準兩人離婚。第一次起訴離婚,雖然沒有離成,但此后夫妻倆一直分居,矛盾沒有得到緩和。去年7月16日,覃再次向柳北區法院起訴離婚,并要求韋一次性支付精神損害賠償兩萬元,法院3次開庭審理此案。
覃向法庭提交了公安機關受案回執、調解書、病歷等證據,以證明韋毆打她的事實。韋則辯稱,自己只是不小心碰傷了妻子的鼻子,而且他與妻子還有和好的愿望和可能,請求法庭判決不準離婚。
法院審理后認為,覃、韋在夫妻共同生活中產生矛盾,致使韋毆打覃構成了家庭暴力。特別是兩年前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夫妻仍沒有消除隔閡,仍然未能改善夫妻關系緊張的局面,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在離婚分割財產時,應對無過錯方給予照顧。由于韋毆打覃致使其鼻骨骨折,嚴重侵害了覃的健康權,韋應對自己的行為承擔過錯責任,因此在分割夫妻共有財產時,應該多分給原告。根據夫妻雙方兩處共有房產的評估價格,法院認為應該多分8.8萬余元給覃。
近日,柳北區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準予覃、韋離婚;女兒隨覃生活,兒子由韋撫養;評估價為79萬余元的夫妻共有房產及房中的彩電、冰箱、洗衣機等家電家具歸覃所有;評估價為17萬余元的夫妻共有房產及房中家電家具歸韋所有,覃一次性補償給韋房屋款22萬元;韋一次性支付給覃女士精神賠償金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