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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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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再婚夫妻財產如何約定?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04-09 點擊數:2
【法律咨詢】
再婚夫妻財產如何約定?
【律師解答】
再婚夫妻財產可以約定如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的規定,夫妻可以以書面的形式約定婚前及婚后各自財產歸各自所有,如果財產比較多或婚后收益比較大,建議應到公證處做一份財產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