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
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離婚后協議復婚還有效嗎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05-20 點擊數:53
離婚后協議復婚還有效嗎?很多人對于離婚相關的問題有疑惑,根據《婚姻法》,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法律咨詢】
我與劉某于2010年結婚,并未生育子女。因感情不和雙方于2013年10月到民政局辦理了協議離婚手續,約定:登記在劉某名下但屬于婚后共同財產的房屋一套、別克牌小轎車一輛歸我所有,劉某未分得任何共同財產。2014年8月,我與劉某復婚,在此之前雙方均未與他人結婚。但我和他復婚不久,感情再次出現危機,我現在再次離婚的話,可以要求劉某履行之前的離婚協議嗎?
律師視點
資深婚姻家庭律師解析:《婚姻法解釋(二)》第八條規定“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你與劉某在前婚離婚時對房產和汽車進行了分割,房產和汽車已經成為你的個人財產。
同時,《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婚姻法解釋(一)》第十九條規定“婚姻法第18條規定為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復婚前分得的財產不會因為婚姻關系的恢復而回歸為夫妻共同財產。
所以,在復婚時或者復婚后你未與劉某重新對該財產做專門約定的話,你離婚時可以要求劉某履行之前達成的離婚財產分割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