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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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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離婚11天想復婚遭拒 男子開車威脅前妻:一起去死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5-04-13 點擊數:8
4月2日,剛離婚11天的男子梁蕭想和前妻復婚遭拒,便載著前妻前往大竹。行車途中,他繼續求婚仍然遭到前妻拒絕,隨后竟突然說出一句:“我們一起去死吧!”嚇得前妻不得不允諾其所有要求,正當事情得以緩和之時,男子被一陌生電話一頓臭罵后,對其前妻大打出手,致其身體多處部位受傷。
高速路上:復婚不成威脅前妻
4月2日凌晨3時許,梁蕭(化名)在前妻家的小區門口,等待離婚11天的妻出現。前妻佟湘(化名)當晚從萬源出差返回達州,兩人駕車開往了達州南外,行駛中梁蕭提出復婚的要求。為此,爭吵幾句后,梁蕭見佟湘手指的戒指不在了,佟湘稱戒指已被摘下放在他處。梁蕭就讓其一起去將戒指取回,佟湘又稱戒指不見了,聽罷梁蕭沒有說話。隨后,梁蕭又提出希望讓其給自己四個月時間,以求改過自新后,有機會與她復合。否則“要不我們一起去死。”
因擔心被拒后做出過激行為,佟湘答應了給前夫提出的4個月的改正請求,勸誡其不能太過執著,更不可輕生。梁蕭的情緒平復后,駕車行至百節鎮至大竹石河鎮的高速公路上時,佟湘不愿去大竹。隨后,梁蕭不得不駕車掉頭返回達州。
到家之后:被電話辱罵又打前妻
兩人當晚返回達州,梁蕭將佟湘送回了家。佟湘擔心前夫得知自己的住處后惹麻煩,她在距家較遠的地方下車后,讓梁蕭駕車離開后再回家。大約走了20米遠,梁蕭突然接到一個陌生男子的電話。對方指責梁蕭為何在離婚后,一直糾纏佟湘。還在電話罵梁蕭:“你這么不要臉,你是條狗。”梁蕭被激怒了,惱羞成怒地掛掉電話。因沒告知其打匿名電話的是誰,梁蕭隨后打了佟湘,并奪過了其電話,約對方在南外見面。趁梁蕭下車尋人時,佟湘趁機逃回自己住處。
據佟湘介紹,她與梁蕭在2013年6月結婚,婚后因梁蕭有家庭暴力傾向,不時對她進行打罵。2015年3月底,兩人經協議離婚后,梁蕭一直與其保持著聯系。
經醫院診斷,佟湘的背部、脖子、腰部和嘴角多部位有不同程度受傷。事后,警方依法對違法行為人梁蕭處以行政拘留5日,并處罰金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