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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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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公租房不屬于遺產范圍 子女無權繼承和分割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4-10-24 點擊數:17
律師你好,咨詢一些有關房屋繼承問題。
1、問題:母親生前有一套公租房,去世后,我們幾個子女圍繞房屋的繼承問題發生爭議。請問我們這些子女應如何繼承分割這套公租房?通過什么途徑解決爭議?
成都離婚律師沈輝:根據物權法和繼承法的規定,您母親對公租房沒有所有權,僅有居住權,該房屋并不是您母親的合法財產。因此,在您母親去世之后,該房屋不屬于您母親的遺產范圍。所以,您和您母親的其他子女都沒有權利繼承分割您母親生前的公租房。
2、問題:母親現在死亡,那我們是否有居住權,或者政府部門直接收回房屋?
成都離婚律師沈輝: 子女有承租權,可以繼續居住,但是沒有轉租權,不得進行轉租。房產經營管理公司無權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