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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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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哪些遺產是不能被繼承的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4-09-15 點擊數:9
只要是被繼承人生前留下的財產或者是其在遺囑上注明的財產都是可以繼承的嗎?答案是否定的,遺產,作為一種財產,繼承人可依法繼承,但這并不意味著所有的遺產都可以繼承,比如:
一、與被繼承人的人身密不可分的人身權不能繼承。如公民的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等。此權利在被繼承人死亡后即告終止,不能按繼承程序開始繼承。
二、與公民的人身有關的債權、債務。這種債權債務是以特定人的行為為客體,與債務人、債權人的人身有密切的聯系,這種債權債務不能作為遺產繼承。
三、 承包經營權。《繼承法》第四條規定“個人承包應得的個人收益,依照本法規定繼承。個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許由繼承人繼續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辦理。”但是,被繼承人在承包中投下的資本,應得的個人收益仍屬遺產,可依法繼承,承包人享有的承包經營權不屬于遺產,不能繼承。
四、國有資源使用權。如采礦權、狩獵權、漁業權、水資源使用權、海洋、空間等使用權,這是因為這些國有資產的使用權人的使用權都是經過特定程序授予特定人享有的,這些權利不能作為遺產,如果繼承人要使用這些資源的使用權,必須另行申請,經審查批準后重新獲得使用權。
五、 宅基地使用權。公民使用的宅基地,只能與房屋所有權一同轉移,不能作為遺產繼承,只能在繼承房屋所有權時,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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