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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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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離婚協議的效力及簽署之后是否可以反悔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4-10-31 點擊數:52
近來有當事人咨詢:夫妻雙方因小事爭吵,一氣之下到民政部門辦理了離婚手續,過后又辦理了復婚手續,那么對于他們的離婚協議是否還有效呢?是否可以反悔?
對于離婚協議只要雙方到民政部門辦理了相關的離婚手續那么離婚協議書在離婚登記后生效。雙方是需要按照協議約定履行相應的義務的。
對于離婚協議是否可以反悔的問題,如果男女雙方自愿離婚,并對子女的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了離婚登記,領取了《離婚證》的其婚姻關系即正式解除。一方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如果協議離婚后,對于財產分割問題反悔,可以在協議離婚后1年內向法院起訴,要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法院查明在訂立了《離婚協議書》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法院才會依法判決變更或撤銷原財產分割協議,否則將會判決駁回訴訟請求,對原告的要求不予支持。
另外,如果離婚后,一方發現另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的財產的行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在此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該起訴的權力只能在發現上述行為之日起2年內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