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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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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法院調解離婚的幾種結果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4-11-20 點擊數:23
對于訴訟離婚而言,通常情況下,法院在離婚訴訟的庭審過程中,一般都會進行法院調解,那么法院調解,會有什么樣的的結果呢?縱觀所有的法院調解,大體上有三種:
1、經過人民法院的調解,離婚當事人和好的,法院不用制作調解書,但應將調解和好的協議內容記入筆錄,由雙方當事人、審判人員和書記員簽名蓋章。
2、經過人民法院的調解,離婚當事人同意離婚的,且就財產分割問題達成一致的,子女撫養權和撫養費用能夠妥善安排的,由人民法院按照調解達成的協議內容制作調解書解除離婚當事人雙方的婚姻關系,調解書應寫明訴訟請求、案件的事實經過和調解結果,并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簽名,加蓋人民法院公章,調解書經送達簽字生效,當事人在簽字前可以反悔。有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終止調解,繼續審判。
3、經過人民法院的調解,雙方當事人仍不能達成合意,仍堅持自己的訴訟請求的,調解無效,審理繼續進行,由人民法院庭審后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