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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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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同居的界定與解除以及同居期間的財產處理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4-06-23 點擊數:5
一、同居的界定
一直以來,人們在講到同居關系的時候都喜歡加上“非法”兩個字,實際上這么形容是不正確的。同居只是一種事實狀態,并沒有違法,除了已婚者與他人同居,這屬于重婚罪。同居是一種違反道德的行為。那么同居如何界定呢?同居關系,是指男女雙方或一方有配偶未辦理結婚登記,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或男女雙方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但不符合事實婚姻的法定條件的兩性結合。
二、如何解除同居關系
我們知道了同居如何界定,那么如何解除對于一般的同居關系呢?同居關系的解除適用以下的規定: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是要解除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同居關系的情況,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對一般的同居關系法院不予受理,但就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的糾紛可以受理。而且,司法解釋將這種關系的解除叫做“解除同居關系”,而不是“解除非法同居關系”。
三、同居期間的財產處理
婚姻法系調整夫妻身份及其財產關系的專門法律,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應適用婚姻法的規定處理。但因同居雙方未辦理婚姻登記,雙方沒有形成法律上的夫妻身份關系,對同居期間的財產分割就不能適用婚姻法的規定處理,而是應適用《民法通則》等法律有關共有財產處理的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90條“在共同共有關系終止時,對共有財產的分割,有協議的,按協議處理;沒有協議的,應當根據等分原則處理,并且考慮共有人對共有財產的貢獻大小,適當照顧共有人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等情況。
但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應當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處理”的規定,對沒有協議約定的,應當等分原則處理,適當照顧共有人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等情況。因此,同居期間取得的財產,宜依據等分原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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