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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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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涉外婚姻婚前協議的效力與格式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4-06-19 點擊數:22
一、涉外婚前協議的法律效力
涉外婚前協議是指將要結婚的異國男女雙方為結婚而簽訂的、于婚后生效的具有法定約束力的書面協議。制定婚前協議的主要目的是對雙方各自的財產和債務范圍以及權利歸屬等問題實現作出約定,以免將來離婚或一方死亡等產生爭議。
我國的《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在國內結婚的涉外,必須遵循我國的婚姻法律法規,這其中就包括對婚前協議的規定。
這給涉外婚前協議的法律效力提供了保障,但這能否作為個性化“婚前協議”的法律依據,夫妻雙方的婚前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在中國是有明確規定的。協議必須與夫妻雙方人身或財產有密切關系,并且與一般性社會道德和其他法律規定不相沖突,才能真正具有法律效力。
二、涉外婚前協議的格式
首先,在涉外婚前協議中,需要將婚前財產的羅列,也就是明確“婚前財產包括什么”和“什么屬于誰”的問題。
其次,涉外婚前協議中需要規定婚后財產的共有方式,雙方約定對婚后財產的共有各占多大比例。
最后,涉外婚前協議需要規定某些特定權益的歸屬,很多特定的權益如果發生轉移,是當事人很難接受的。還有婚姻關系解體的原因,因為什么造成婚姻解體才適用婚前財產協議、或者適用其中的某些條款,這里面隱含著一個過錯方界定的問題,比較復雜。
每個人的情況不同,以上涉外婚前協議格式并不是死板的,有些條款可以省略或者靈活變化。人人都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來訂立涉外婚前協議。建議就該涉外婚前協議辦理公證或是見證,以此進一步確認該涉外婚前協議的真實性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