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
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辦理”假離婚“后發現丈夫有小三,要求重新分割財產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4-12-16 點擊數:22
導讀:短短一周內離婚、復婚再離婚,一個離奇的開頭后,海曙何女士又遭遇了更離奇的結局……
【基本案情】
何女士40多歲,原本有個讓人羨慕的家庭,丈夫秦先生經商,收入不菲,她自己則做著一份輕松工作,兩人結婚10多年,感情穩定。2011年,丈夫突然提出因為做生意需要把登記在夫妻兩人名下的房子過戶到一人名下,不如辦理“假離婚”,處于對丈夫的信任,何女士答應。辦理離婚手續后沒幾天,兩人便復婚了,但是沒幾天,因為丈夫說事情沒有辦妥,有辦理了離婚手續。這次之后就再沒有辦理復婚手續。
2013年,何女士發現丈夫外面有女人,而且交往了多年,丈夫也沒有否認。何女士認為丈夫可能隱瞞了自己的財產收入,經過一番調查后,正式丈夫有隱瞞財產的情況,隨后向法院起訴重新分割財產。
【法院判決】
經過審理后,法院判決,商鋪和車輛,100萬的理財產品,判決一人一半。
【律師說法】
成都資深離婚律師沈輝:根據我國《婚姻法》司法解釋,離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財產未處理為由向法院請求分割的,經審查該財產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分割。需要注意的是,這里存在一個訴訟時效,當事人應在發現還有夫妻共同財產未分割這一情況起,2年內向法院起訴。
上一篇常見的虛假離婚訴訟